物流业“营改增”的政策效果分析

【摘要】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长期保持营业税与增值税平行运行的税制结构,作为流转税两大主要税种,营业税和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体系中占据很大的比重。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劳务税,具有多次重复性征收特点,极大加重我国物流行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行业发展。为此,我国于2012年开启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重大税制改革,制定了“三步走”的政策实施战略,即部分行业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全国范围和所有行业全国范围。文章对物流业实行“营改增”试点期间和全面实行后的税负变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从两方面对“营改增”的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价,以期对物流业发展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