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若干问题思考

【摘要】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新职能,法律供给严重不足,诉前程序立法空白,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不明、公益诉讼具体法律适用存在争议、调查取证保障不足、诉前程序操作不统一等问题,亟需立法予以解决。立足国情,借鉴域外公益诉讼制度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公益诉讼法》、构建“合力”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构造、拓展案件范围、强化调查取证法律保障、探索诉前磋商与赔偿、引入多样性诉讼请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意见建议,以期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