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员任职制度的合理性分析与完善建议

【摘要】 我国仲裁员任职制度主要涉及仲裁员法定资格与仲裁员名册两个问题。两者的背后隐含了同样的逻辑,即不相信当事人能够合理地选任仲裁员,事实上限制了当事人选任仲裁员的权利。这与目前主流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相悖的,也不符合目前实践的发展。对此,完善我国仲裁员任职制度的途径就是借鉴世界主流国家的商事仲裁制度,对仲裁采取更为开放的态度,同时也要兼顾我国自身仲裁行业的发展实力和特点,设立否定式列举的仲裁员法定资格和推荐式的仲裁员名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