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自主_还是_自主选择_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决策

【摘要】 创业板上市公司选择快速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决策行为,究竟是遵循政府规制和社会规范的“不由自主”,还是模仿领先企业决策行为的“自主选择”?在新制度主义理论的解释框架下,运用事件史分析法,基于2011~2017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实证研究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更快地选择提升信息透明度既是在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和证券分析师评级之下的“不由自主”,也是出于对行业领先企业信息透明度决策模仿的“自主选择”。进一步研究发现,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仅是直接推动上市公司更快选择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关键因素,而且能够通过推动行业领先企业率先做出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决策,进而促使其他上市公司更积极快速地“自主选择”提升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