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大麻当为古代五谷之麻考

【摘要】 五谷所指,历来不一。《周礼》《孟子》《素问》《灵枢》《诗经》等对五谷的描述皆不一致,然麻总居其一。《诗经》《尚书》认为五谷之麻是菽粟之别种,而据《吕氏春秋》《天工开物》之言,麻为菽粟之别种一说无据可依。五谷之麻既为五谷之一,当可食用;《诗经》《尚书》中载麻可做布;《周礼》及东汉经学家郑司农谓麻可做烛,这与南北朝《本草经集注》、北宋《本草图经》、南宋《绍兴本草》、明代《本草纲目》等记载大麻子可食、皮可做布、秸可为烛心一说相同。另外,本草大麻的植物形态与古代五谷之麻一致,五谷之麻应为本草?麻子或火麻仁之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