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论平等与财产的限度---兼论一种基于马克思视角的可能性批判

【摘要】 卢梭的私有财产理论以自由和平等的实现为基本导向。围绕这一导向,卢梭既批判私有财产在“坏政府”下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又从根本上肯定私有财产是公民自由和平等的基石。在卢梭看来,要想实现其积极作用,私有财产必须在公意的指导下与公共福利相一致。以此为原则,卢梭意义上的私有财产的合理性界限在于:一方面,每个公民都拥有充足的私有财产,以维持个体的独立和自由;另一方面,私有财产的占有应处于相对平等但却并非绝对平均的状态。从马克思的视角来看,卢梭的私有财产理论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内容和方法上存在明显的缺陷。[作者简介]司晓静,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北京100081)。在近现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中,财产问题一直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卢梭又是推动这一问题讨论的关键性环节之一。自17世纪英国革命以来,以洛克、斯密等为代表的思想家往往从正面理解私有财产,将其视为个人自由的基础。及至卢梭,私有财产开始受到批判性考察,尤其是它与社会不平等的内在关联被揭示出来。卢梭的考察开启了财产问题讨论的新阶段,在其之后并受其启发和影响,财产权所可能具有的不同意义不断被思想家们揭示出来。在此,我们就以卢梭的文本和相关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