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划集中管辖背景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研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课题组

【摘要】 跨区划集中管辖导致行政案件数量增加,行政争议出口不畅,实质性化解纠纷面临新问题。因此,构建有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理念上要突出行政诉讼的纠纷解决功能,实践上要落实诉讼类型化的审判方法,同时要注重发挥新行政诉讼法中负责人出庭应诉、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作用,重点要在集中管辖区域内构建有跨区划特点的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