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志他律”走向“意志自律”:康德论道德教育的目的

【摘要】 “意志自律”是认识和理解康德道德教育目的思想的精髓。康德认为,“意志自律”是理性主体实践理性自立法与自守法的道德意向与实践能力,它与人的道德建构密切关联。因为“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律所依循的唯一原则,也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根本源泉。由此,康德认为,促使受教育者从“意志他律”走向“意志自律”是道德教育的目的,也是判断受教育者德性提升的根本标准。道德教育走向“意志自律”也就意味着,道德教育必须要将普遍性、形式化的先验道德律令而非质料性的偏好原则作为受教育者意志的规定根据,由此唤醒受教育者内心之中基于纯粹实践理性的善良意志,继而在祛除经验性关切的基础上,彰显受教育者的本质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