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组中国现代文学的史料类属

【摘要】 史料类属的划分,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知识控制,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史料”的定义。应认同一种广义的史料概念,即史料是遗留的和后生的各种可用于历史研究的材料。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展史料的外延,又将其内涵限定于“可作历史研究之用”。历史学界对史料有各种不同的分类,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界对史料的划分也一直在摸索中。如果考虑到现代文学史料的主要形式载体是文本,同时又要涵盖其他史料载体类型,可以以“文本”为中心把史料划分为文本史料和非文本史料。如果以“文学”为中心讨论史料类属划分,现代文学的史料又可二分为文学文献史料和非文学文献史料。而以价值标准来划分史料类属,则是更概括、更抽象意义上的划分方法,就可以批判地借鉴并挪用傅斯年的划分法:史料应包括直接史料和间接史料、经意(有意)史料和不经意(无意)史料、官方史料和民间史料、本国的史料和外国的史料、近人的史料和远人的史料、口说的史料和著文的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