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践的法律民族志

【摘要】 反思性法律民族志要解决的问题是把“异域”转为“我域”,其结果形成关于“我”即作者对自身实践的经验研究。这种人生实践构成了法律民族志的主要方向。实践的法律民族志中“我”的研究主要关注人生史和家乡学,其范式是经历叙事,尤其是关注社会记忆的形式、身边故事和作者经历过的社会秩序的变迁问题。实践的法律民族志虽有一些缺陷,却是法律民族志的一种实践式书写和转向,这是一种新型范式,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通过实践发现,法律民族志的田野无处不在,田野本身也是建构性的存在,是以“我”为中心的思考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