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到民主政治法律体系: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命题

【摘要】 中国现代化进程包含在先的经济现代化及随后的政治现代化,前者的方法论和表现形态分别为经济体制改革及“四个现代化”,后者则是政治体制改革及治理现代化。无论现代化之进程如何,法律皆在其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功能。中国经济现代化如今先行已远,与之相照应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随之建立并完善。而随后的政治现代化因诸多缘由却未能紧随其后,由此致使以公法为主体的民主政治法律体系无法充分健全。此般境况无疑成了作为整体的中国现代化实现之掣肘,因为经济现代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政治现代化必然无法绕开。鉴此,作为政治现代化之实现方式的公法便得以也应当“出场”,此可谓之为走向公法时代的中国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