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乐和”观念之内涵及价值转换
【摘要】 中国古代乐学,虽然内容繁复,但宏观地看,是一个在“天地神人”的整体观念下展开的理论体系。它认为“乐”是“天地”与“人心”交相感应的产物,“和”是“乐”的核心要素。其具体内涵表现为“神人之和”“人自身之和”与“治道之和”三个方面。中国古代儒家相信,通过乐学的教育,人类可以在精神信仰、物质生活、个体灵肉等方面达到圆融无碍的境地,从而实现“四海和定”的政治理想。与此相应,中国古代乐学在审美境界上推崇以“中和”为底蕴的“简易”“清明”与“广大”之美。我们应当运用传统乐学所具有的整体思维方式,吸收其思想内涵的合理成分,实现其价值的当代转换,最终建立具有当代意义的“乐学”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