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道德地位之争及解决进路

【摘要】 生态伦理学的理论中,原子论一直不认可整体论所主张的生态系统拥有道德地位的观点,认为它存在自然主义谬误、生态系统构不成有效生态实体、对生命个体权益的侵犯以及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悖论等缺陷;与此对应,整体论的辩护只能部分有效,试图协调分歧的观点也只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它们要么回避实质性问题,要么存在操作困难。遵循原子论者的个体主义逻辑,在理论层面,把生态系统看作具有被本体论地位的“类个体”;在实践层面,遵循扩展人与自然的道德共同体和环境美德伦理的要求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许是解决分歧的一个新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