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身独特属性的建筑学--一门同时发生在设计工作室、模型工坊与教室中的学科

【摘要】 设计教学是建筑教育的核心。针对由来已久的认知缺陷和现状问题,并依据建筑学 “理论结合实践”的特点,提出衡量成果的标准应同时适用于理论与实践。对于“教授-实践者”的聘用、评价以及晋升和续聘,都存在挑战。需要适当的管理机制来区分不同设计教授的责任,规定设计课成果的呈现形式;并助其更好地在理论和实践双重层面进行教学;同时,依据明晰的标准,衡量贡献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