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清单研究

【摘要】 为研究2015年乌鲁木齐市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状况,根据调研收集得到的乌鲁木齐市非道路移动源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方法建立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清单。结果表明2015年乌鲁木齐市非道路移动源CO、NOx、VOCs、PM2.5的排放量分别为3033.59、5143.39、761.63、338.41t。乌鲁木齐市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新市区的贡献最大,贡献率分别为53.16%、55.46%、60.04%、33.85%;各区县非道路移动源排放贡献中,除新市区外其余7个区县最大贡献源均为农业机械及工程机械,而新市区最大贡献源为飞机。